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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心得体会10篇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3-11-13 13:52:0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心得体会10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心得体会篇1

      在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把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重心,既有利于化解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难题,也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加大打黑除恶力度,增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紧迫感。村(居)基层干部本应是扫黑除恶的组织者,但个别基层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与当地罪恶势力相互利用,既欺压百姓,让党的惠民政策打了折扣,又强揽工程建设,看似在维护一方群众的利益,实际上在为自己疯狂敛财,损伤的是党的肌体和人民群众的感情。

      打黑除恶须挖保护伞,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的根基。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持续传递压力,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的责任,把打黑除恶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瞄准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基层拍蝇、打击“保护伞”结合起来,既要打掉涉黑涉恶势力,又要挖出其背后的“保护伞”,才能做到除恶务尽。要盯住基层建设软弱涣散村、城中村等重点部位,查处个别村两委成员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损害群众利益、破坏重点项目建设的行为。在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中,优化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管理现代化的能力,既还一方群众平安,又为地方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基层党组织是关键。既要结合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对个别村(居)干部涉黑涉恶的问题绳之以法,不断优化基层组织建设;又要结合整顿软弱涣散班子和村(居)两委班子的换届,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政治审查,把忠于党、服务于民、有干事创业能力的各类人才,配备到村(居)两委干部中,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同时要在扶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一线考察、锻炼、识别培养村(居)两委干部,并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加强村(居)干部的日常管理,对不能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在改善民生中畏惧困难、想方设法擦“扶贫油”的干部清除出干部队伍,警示更多的基层干部培育清新为民的作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始终成为群众的主心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心得体会篇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心得体会篇3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与黑恶性质犯罪牵涉面广,群众反映强烈,背后所牵扯的各方面势力、利益盘根错节,矛盾也非常复杂隐蔽,想要连根拔起、彻底解决一定要干群齐动手,党政一起抓,群策群力。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我们应该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首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我们要深入整顿后进党组织,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顿工作思路,制定整顿方案,细化措施和推进步骤,上下联动推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转化升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等八项制度,做好日常“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建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求基层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

      其次,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基层党员干部要利用下村入户、开群众会的机会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发现问题敢于举报。

      总之,基层是扫黑除恶斗争的前沿阵地,基层党员干部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守住阵地,坚决把扫黑除恶斗争引向深入,直至取得扫黑除恶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和建立扫黑除恶斗争的常态化管理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心得体会篇4

      近年来,随着打击力度加大,黑恶势力得到遏制,但是在部分地区和领域仍然比较突出。其活动渐趋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同时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有的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有的黑恶势力向物流、交通、金融等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黑恶势力诉诸“硬暴力”的方式明显减少,多使用“软暴力”,采取“能吓不骂、能骂不打、能打不伤”的招数,增加了防范、打击难度。

      扫除黑恶势力需要重拳出击,做到“快、准、狠”,形成“雷霆之势”,也要注意方式手段,长期追踪、科学研判、果断出手,务求连根拔起、一网打尽。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要以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最大限度把群众发动起来,打好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更彰显了党和政府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迈向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决心和信心。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心得体会篇5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平安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前提。相对于一般犯罪而言,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更为严重。当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安全方面的期待值越来越高,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已经刻不容缓。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二要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扫黑除恶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协调各方面力量促进形成整体合力。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治理手段,更加有效地扫除黑恶势力。

      三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扫黑除恶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同时,为有效避免黑恶势力发展壮大,减少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危害,在专项斗争中必须切实加强及时发现苗头性黑恶势力的能力,加强彼此之间沟通与协调合作,畅通“露头就打”的工作渠道,保障扫黑除恶发挥出最佳的社会效果。

      四要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发展面临矛盾交织、风险隐患增加等多重挑战,扫黑除恶更显紧迫和必要。这次扫黑除恶打击黑恶势力本身外还强调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铲除黑恶势力存在的土壤,实现标本兼治之效。

      五要紧紧依靠群众,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们斗争。群众中蕴藏着巨大智慧,群众也是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力量。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必须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在各级党委领导下推动各级部门各司其职。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黑恶势力存在绝不能成为短板。各有关部门应结合自身职能,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心得体会篇6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重要政治责任。中央对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践行“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自觉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除恶务尽,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人民群众撑起一片真正的“保护伞”。

      要切实担起扫黑除恶执纪问责的政治责任。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把扫黑除恶提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指出:“‘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从过去已经开展多年的“打黑除恶”斗争到总书记提出的“扫黑除恶”斗争,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专项斗争的发生了重大变化,重视程度更是前所未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从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聚焦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零容忍”。我们要牢牢抓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这个关键,加大检查督办力度,使党委、纪委真正扛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加大查处基层腐败问题力度,逐步改善基层政治生态,清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

      要把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重中之重。黑恶势力欺行霸市、胡作非为,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破坏社会稳定,人民群众无不深恶痛绝。过去查处曝光的一批典型案件已经证明,一个地方黑恶势力猖狂横行,不是我们的法制不健全,而是个别部门和党员干部的不作为所致,甚至某些党员干部直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因此,我们必须深刻的认识到,扫黑除恶的过程也是反腐败的过程。我们一定要坚决惩治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特别是涉及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以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问题。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追究基层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发现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不到位、查处不坚决、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说情干预、以案谋私,甚至本身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经查实,从严从快处理。

      要做好扫黑除恶斗争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有力衔接。基层涉黑的腐败问题主要表现为政治腐败与行贿受贿、权钱交易等经济腐败相互交织,污染地方政治生态,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干部问题线索,反映村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反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线索建立单独台账,分类管理,专项督办,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做到“零放过”,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要全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眼于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实现对所有基层党组织监督的全覆盖。一个地方存不存在黑恶势力,我们有可能第一时间发现不了,但我们在基层的基层纪检委员一定能够察觉到。任何一个黑恶势力的形成都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发挥好基层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不仅能够及时发现上报问题线索,更能够帮助我们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因此,基层纪委一定要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把基层纪检委员监督网络用起来,把监督前哨亮出来,让有涉黑涉恶苗头的人员,知敬畏、行有止。同时,要坚决为基层纪检委员打气撑腰,严格做好问题线索的工作,绝对不能出现对基层纪检委员的打击报复情况,解除大家的后顾之忧。

      纪委监委要坚决做到履职尽责不辱使命。监委的成立,让我们监督的范围更广了、职能更强了、责任也更大了。如何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打赢着这场硬仗是对各级纪委监委的一次严峻考验。首先,要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衔接。要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双向反馈机制,对政法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对纪律审查、政治巡察发现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政法机关。其次,要对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快查快办快结。要按照同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快查快结,严查严处的办案要求,建立一套完善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处置流程,每一个环节都要依纪依法依程序进行,确保案件线索来之能办、办之必快、快而又好。对已侦破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与政法机关认真会商、逐案筛查、循线深挖、逐一见底,绝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坚决揪出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同时,坚决保护政法干警依法履职,为政法干警扫黑除恶撑腰壮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心得体会篇7

      近年来,涉农腐败案件层出不穷,触目惊心,群众反响强烈,已引起中央高度重视。具体表现在:一是小官涉贪明显,当前红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涉案人员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等村组干部,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二是农村“苍蝇”抱团腐败,团伙作案,相互勾结和包庇,更有甚者,公职人员充当其“保护伞”。这些基层干部本应该是为人民群众服务而存在,结果却成为了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不安因素,实属是本末倒置,令人扼腕。

      数年前,重庆市进行了一次全国闻名的打击黑社会保护伞的扫黑除恶行动,不仅打掉了文强这一重庆市黑社会的保护伞,也威慑了国内黑社会。但近日厦门市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扫黑除恶这一革命任务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

      开展基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贵在“出重拳”,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队伍建设。基层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进一步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同时,坚决不充当涉黑涉恶犯罪幕后“保护伞”,不通风报信、请托说情;严守党的纪律和法律底线;主动参与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发现线索,及时如实向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坚决做好亲戚明友宣传教育工作。

      扫黑除恶,归根结底是为老百姓办事。因此,决不能忽视人民这一环节。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要求,发动农村党员群众积极参与,主动检举揭发、提供线索,面对黑恶势力敢于发声,提高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将人民的力量凝练成一支利剑向黑恶势力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基层单位最美的姿态莫过于“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助于提高了公权力机关威信和形象,将“为人民服务”这一理念的种子撒满人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心得体会篇8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一案三查”要求,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倒查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突破了一批重点案件。日前,**省纪委监委通报了**市水务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高**等人收受巨额财物等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

      扫黑除恶之所以重要和艰巨,是因为许多黑恶势力盘踞一方、欺行霸市、胡作非为,啃噬群众的获得感,造成很多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其背后大都有一顶或者多顶“保护伞”,有些黑恶势力本身就是村主任、村支书、乡镇人大代表。所以,扫黑除恶很多时候与“拍蝇”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严打黑恶势力,不仅要完善基层治理,更要深挖彻查背后的“保护伞”。只有把那些在背后站台的公职人员打掉,并形成制度约束,才能彻底清除社会上的黑恶势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的官员经不起市场经济的考验,经不起商人和黑恶势力的金钱诱惑,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保护伞”利用手中的权力与黑恶势力勾结,不断侵害群众利益,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巨大的损失,实在令人深恶痛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打击恶势力“保护伞”刻不容缓。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把推进专项斗争与反腐“拍蝇”、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撤除黑涉恶的“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信通过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努力配合,举全国之力定会打赢这项斗争的攻坚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心得体会篇9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心得体会篇10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习总书记就讲,对群众反应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重治。因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

      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基层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决打赢这场攻坚仗,给社会环境来一次彻底“大扫除”。

      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基层党员干部在行动上务必抓牢务实。做到精准施策,善抓重点。要结合实际,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把群众安全感最弱、最不满意,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地方,要高度重视、重点打击,坚决把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压下去。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同时又要着眼长远,形成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制度机制,要善于运用法治提升质效,统一执法办案思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不断提升扫黑除恶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单单是上级指示,不单单是按照上级要求做事。我们不能错误的理解成是为“上级做事”,我们是为人民做事。党员干部每天都食人民俸禄。古人说,“无功不受禄”,既然受禄,就要做功,就要为民干实事,办好事;既然受禄,就应当为人民谋安康、谋幸福。为人民群众带去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因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就是为民“扫黑”!为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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