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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五篇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2-12-29 08:35:03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采购管理中心,药剂科、器械科、总务科、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物资管理制度五篇,供大家参考。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采购管理中心,药剂科、器械科、总务科、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和需要采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物资管理部门职责

      采购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和仓储部门。

      1、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出库的审批。办公用品、其他材料的主管部门是总务科;固定资产、医疗设备的主管部门是采购管理中心;医疗器械、医疗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器械科;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的汇总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报销审核,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采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各主管部门负责“三证”资料的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按照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办公家具、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总务科;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器械科—耗材库;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采购原则与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需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采购计划可外出采购。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物美价廉、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一批物资采购金额超1万元或单件物资超20xx元的)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方法:

      1、药品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

      2、总务后勤类物资要据市场行情询价议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3、20xx元以上的设备必须招标采购,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由院长审批。

      4、20xx元以下的设备可采取招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院长审批。

      五、采购程序

      1、计划和立项:

      (1)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任、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部按计划采购。

      (2)药品耗材类由药剂科根据各临床科室用药情况(包括各种及数量),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拟定采购计划单报药剂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经分管院长、院长分级审批同意后,由采购部门组织实施。 (3)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采购部门采购。

      (4)医疗器械、医疗耗材、卫生材料由使用部门主任或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部门按计划采购。

      2、调研、论证、询价。

      物资采购计划立项后,采购委员会负责组织采购部门、使用科室、业务科室进行市场调研、考察和询价、考察结束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如实向招标采购委员会汇报考察情况,必要时出示样品,提供讨论决策的依据。

      3、招标、议标

      医院大宗物资及设备通过调研和论证后,由采购委员会组织采购部门进行招标,议标。招、议标结果应由所有参加招、议标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六、验收和入库

      1、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采购部门下发的通知单共同负责验收。

      2、耗材类由库房管理员、护理部、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3、一次性卫生材料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务必检查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场日期、有效日期,并有相关部门进行抽验、检验合格*库。

      4、药品由药库管理员、药剂科主任、药品会计共同验收,注意药品数量、质量、价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限期等。

      5、仪器设备由器械科、使用科室、依据采购合同共同验收5万元以上设备原则上由分管院长组织验收(进口设备邀请商检局)。

      6、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全体验收人员签名。

      七、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由采购人员、证明人、验收人、采购部门主任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核,最后又院长审批报销。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

      八、常规物资采购时限

      各物资库管人员应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报送采购需求计划表,采购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交仓库验收入库。

      九、采购监督

      医院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的监督监事机构,负责对采购计划、价格、物资入库、物资使用的审查和稽核,同事负责市场询价义务。对正在采购中出现明显违反采购制度、价格虚高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有提出纠正和处罚的权利。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2

      为搞好我院的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降低经营成本,杜绝物资管理工作中的漏洞,特制定本办法。

      订立采购计划,严格规范采购审批制度

      仓库认为某种货物储备量已达到最低储备限额,需要补充时,应在月末日作出下一个月的需用物资采购计划,由总经理审批,审批后递交采购员。各科室增填库房未有的设备及物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总经理批示,方可递交采购员。采购员应进行市场调查,货比三家(比质量比价格)进行采购。一定要建立在有计划的基础上,对于防止盲目采购,节约使用资金起着一定的作用,为了防止工作中的漏洞,采购员必须专职人员,不可一人多兼,保管都不可兼采购员职务。

      填制"入库单"严格验收制度

      采购人员购买的各种物资,都应及时送仓库验收,验收人员应当对照销货单位的发票,对每一种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严格查验,在保证相符的基础上填写入库单。入库单由仓库保管员填制,并由库管员采购人员的签字。一式三联,一联仓库保管登记台帐,一联材料采购,一联财务作帐并登明细帐。严格的验收制度,有利于考核采购人员的工作质量,划清采购员与保管员之间的经济责任,确保入库物资的准确性。

      物资的出库领用制度

      各科室领用的各种物资,要求库管员认真填用随开,早晚开关,要有人负责。电暖器的使用,根据自治区出台《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冬季采暖室内温度达到度有关规定,各科室走廊办公室温度凡达到度的,一律不在使用空调电暖器取暖,有总务科监督检查,违者罚款。

      为了建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搞好成本核算,现将此文件下放各科室,请按规定执行。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3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预防、教学、科研所需医疗器械的计划、论证、招标、采购、调配、供应、保养、维修、更新及应用分析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使用科室上报的医疗器械计划,做好年度、月计划报请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并做好相关论证工作。

      三、严格执行*门相关文件,做好医疗器械论证、招标、采购、公示工作。

      四、凡购入得医疗器械要严格办理出入库手续,每月定期清库,打印月报表,尽量做到零库存管理。

      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做到账、卡、物相符。

      六、做好每月的医疗器械付款工作,做到账表、账账、账物、账证相符,凭证装订整齐,保存完好。

      七、组织本科人员学习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和管理水*。

      八、做好下送、下修和报废回收工作,保证医疗、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

      九、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及科研工作,定期做好大型设备更新和应用分析,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作用。

      十、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建立有关计量管理制度,积极协助技术监督部门定期做好医疗设备计量检测工作。

      十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一次性医疗器械及高值耗材管理条例,严把质量关。

      十二、做好医疗器械可追溯及不良事件的收集、上报工作,建立医疗器械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十三、负责对甲类、乙类大型设备的逐级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办理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并存档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

      十四、努力协调医院与相关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临床一线工作顺利进行。

      十五、遵守国家、医院的各项法律、法规,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包括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医用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及软件。

      1、医疗器械的计划管理

      (1)凡医院由国家无偿调拨、拨款购置、租赁、奖励、院资金购置及接受捐赠的医疗设备均属于此管理范围。

      (2)医院所有医疗设备一律由医疗设备科有计划地统一购入。各使用科室应本着先急后缓、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临床和科研工作需要,在做好可行性预算的前提下,向医疗设备科做出每月计划和年度计划,由医疗设备科统一汇总,经有关部门及医院领导批准后方能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订购任何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使用科室有责任推荐欲订购物资的品名、产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等,供购置时参考。

      (4)医疗设备的购置计划须经使用科室论证小组成员签字,报设备科统一制定计划,经医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5)为保证计划的严肃性,经批准后的购置计划一般不得随意改动。如系特殊情况需调整时,也应书面呈报设备科并由医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改动。

      2、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

      (1)医疗设备科所购医疗器械严格执行*门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应商查验索取必要的证件,审查招标医疗器械公司是否有不良记录(如有,一票否决,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医院任何形式的招标)、是否为进口二手大型医疗设备、是否为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并备档。

      (2)一般医疗设备的购置,使用科室要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核后再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由设备科组织采购。大型医疗设备除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外,还需要填写“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采购办批准购买。50万元以上设备经过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采购办批准后委托招标公司招标购入。

      (3)新进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必须严格执行贵州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中标(成交)产品采购手册进行采购。

      (4)所有购置的医疗器械必须与供货商签订购置合同。

      3、医疗器械的出入库管理

      (1)所购医疗设备到货后必须填写《医疗设备验收登记卡片》,包括设备名称、生产企业的名称、经销单位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购置时间、生产编号、验收人等内容;所购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一次性用品、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到货后需登记产品名称、供货单位、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灭菌期、送货人、验货人、发票号、报关单、检测报告、追踪号;检查医疗器械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入库手续,并由专人下送使用科室。

      (2)严禁包装破损、失效及有明显问题的物品进入库房。

      (3)医疗器械需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货架上,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使用科室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院内感染科、设备科及当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对于所购医疗器械,招标文书、档案、出入库登记必须统一由专人管理,做到每件医疗器械可追溯。

      4、医疗器械的档案管理

      (1)凡购入的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必须建立档案,整理后交院档案室保存。

      (2)凡购入耗材,一次性用品、低值易耗品、消杀用品、设备、配件的出入库记录及登记记录必须存档,并由设备科专人管理,以上物资使用后其档案需保存10年。

      (3)凡医疗器械招标资料由设备科专人整理,建档并保管留存,保存期限为医疗器械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10年。

      5、医疗设备的运行管理

      (1)医疗设备领回到使用科室后,应及时由医疗设备科工程技术人员协同厂家及使用人员安装、调试,操作人员使用正常后,填写验收报告单,并由使用科室主任级验收人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2)医疗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后,操作人员应保证其有足够的工作时数,以便一些质量问题能够及早发现,尽可能在保修期内得到妥善处理。

      (3)对大型医疗设备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制成卡片挂在医疗设备上或醒目地贴在操作者便于看到的位置,使用时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

      (4)大型医疗设备须由专人管理,并有使用记录和交接手续。使用人员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取得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后方可上机操作,进修,实习人员和其他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要建立档案,内容包括科室申请、论证报告、招标文书、合同、装箱单、合格证、验收报告、使用说明书、线路图、维修记录等,由设备科专人建档后交医院档案室统一保存。

      (6)各使用科室于医疗设备科每年清点医疗设备财产一次,如遇账目不符,及时查找,并报告设备科长及医院领导,研究处理。

      (7)使用科室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填写维修申请表,写明故障所在,通知医疗设备科负责维修。如遇外修时,需由设备科专人联系,如使用科室擅自请外单位人员维修,设备科有权拒绝办理付款及有关手续并追究使用科室责任。

      (8)大型甲类、乙类医疗设备必须有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方可上机操作。

      6、医疗设备的维护、计量、维修安全管理

      (1)各使用科室应重视医疗设备的维护,每天开机前、关机后均应周密检查,并进行清洁、校验、整理、复原等工作,使设备每天处于良好状态。

      (2)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医疗设备,要根据其技术管理要求,分别采取恒温、防磁、防震、稳压、避光、润滑等维护措施。

      (3)医疗设备须进行两级保养。一级保养系指前述第1、2条,二级保养是指设备科技术人员对各医疗设备进行定期预防性检修,确保良好的机器性能。

      (4)医疗设备科技术人员应每季度对10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性能指标、安全防护等进行检查。

      (5)对于强检医疗设备需根据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时间定期计量、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

      (6)医疗设备需要维修时,使用科室应仔细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注明医疗设备的型号、故障原因、现象等,然后交设备科维修组,设备科维修技术人员在收到维修申请单后,应尽快对故障进行检查、维修,使其恢复正常运转。要确保常规抢救设备完好率100%。

      (7)医疗设备需要外修时,使用科室应填写“医疗设备外修维修申请表”,科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批,主管院长审批后由医疗设备科专人联系外修,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外修,否则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使用科室自付并追究其责任。

      (8)重视维修人员素质培养,定期选派技术人员外出培训。

      (9)各科室医疗设备不得私自外借,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负。

      7、医疗器械的应用分析、效益评估、更新报废

      (1)医疗设备科应定期于财务科、经管会、病案室等职能科室联合到医疗设备使用科室了解设备性能、工作效率等使用情况,并根据使用科室实际作出大型医疗设备应用分析、效益评估、更新计划报院领导参考。

      (2)凡因使用磨损、老化等损坏的医疗设备,经设备科技术人员鉴定确认无法维修的或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不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由使用科室填写“医疗设备报废(调拨)审批表”,使用科室主任签字,经设备科核实,设备科长批准、院领导批准和财务科长批准后,方可报上级部门报废注销或降级使用。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疗设备应调整使用:

      ①无正当理由闲置半年以上者;

      ②引进新医疗设备后原设备降级使用者。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疗设备应注销报废:

      ①达不到国家计量标准,严重影响使用安全造成危害而无法修复改造者;

      ②超过使用年限,机构陈旧,性能明显落后,严重丧失精度,主要配件损坏无法修复者。

      (5)医疗设备的报废与调整统一由设备科办理,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处理。

      (6)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由使用科室填写“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申请表”,使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设备科长和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废,报废物品由设备科按规定统一处理。

      8、医疗器械的损坏赔偿

      (1)凡使用医疗医疗设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保管不妥、交接不清、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当,造成医疗设备损坏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者酌情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2)医疗设备丢失,要书面说明丢失情况并附检查,经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调查确认事实后,拿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批,及时销账。

      (3)由于人为因素造成医疗器械遗失、霉烂、虫蛀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4

      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一、凡使用期满并丧失效能、性能严重落后不能满足当时需求、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或无修理价值的医疗设备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二、医疗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报废原因、数量、经医疗设备科鉴定审核批准。单价一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必须经院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报废。

      三、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科会计办理销帐手续,建立残值帐目,档案员办理相关档案手续。

      四、凡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必须送交医疗设备科,进价万元以上的设备须由设备科报国有资产管理局处理。

      医疗设备购置及引进制度

      一、医院各科需用的各类低值易耗器材,由各科每月拟定计划,交设备科审批,由采购员联系采购。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严格自律,采购质优价廉的物品。仓管人员负责对各种低值易耗器材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器材坚决退换。

      二、单价在5万元或以上的设备购进,必须先由计划使用科室提出可行性报告,填写《医疗设备购臵申请表》,并由科室核心组全体成员签名,交设备科加具意见,后提至医院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是否购买。

      三、洽谈购买单价5万元以上设备时,由院领导、设备科领导、设备使用科室领导(或设备使用人员)参与洽谈。有关人员不允许单独与经销商接触洽谈有关买卖业务。对拟购的设备选择应具备多向性,有比较择优购买,洽谈成功必须签定正式供货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参加洽谈人员不允许接受经销商的各种赠品及旅游邀请。在购买设备中获得的折扣全部归公,绝对禁止收受回扣。

      四、设备到位的验收工作一般由本院设备科技术人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及档案室管理人员一同验收,并收集所有的档案资料。部分高精尖新设备如本院不具备验收能力的,将邀请省市有关部门参与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在验收表中签字确认,设备使用科室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档案》内容栏目

      五、各类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买发票必须有使用科室领导、设备科领导、及相关院领导签名才能付款。

      医疗设备科工作制度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预防、教学、科研所需医疗器械的计划、论证、招标、采购、调配、供应、保养、维修、更新及应用分析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使用科室上报的医疗器械计划,做好年度、月计划报请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并做好相关论证工作。

      三、严格执行*门相关文件,做好医疗器械论证、招标、采购、公示工作。

      四、凡购入得医疗器械要严格办理出入库手续,每月定期清库,打印月报表,尽量做到零库存管理。

      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做到账、卡、物相符。

      六、做好每月的医疗器械付款工作,做到账表、账账、账物、账证相符,凭证装订整齐,保存完好。

      七、组织本科人员学习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和管理水*。

      八、做好下送、下修和报废回收工作,保证医疗、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

      九、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及科研工作,定期做好大型设备更新和应用分析,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作用。

      十、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建立有关计量管理制度,积极协助技术监督部门定期做好医疗设备计量检测工作。

      十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一次性医疗器械及高值耗材管理条例,严把质量关。

      十二、做好医疗器械可追溯及不良事件的收集、上报工作,建立医疗器械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十三、负责对甲类、乙类大型设备的逐级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办理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并存档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

      十四、努力协调医院与相关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临床一线工作顺利进行。

      十五、遵守国家、医院的各项法律、法规,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包括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医用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及软件。

      1、医疗器械的计划管理

      (1)凡医院由国家无偿调拨、拨款购置、租赁、奖励、院资金购置及接受捐赠的医疗设备均属于此管理范围。

      (2)医院所有医疗设备一律由医疗设备科有计划地统一购入。各使用科室应本着先急后缓、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临床和科研工作需要,在做好可行性预算的前提下,向医疗设备科做出每月计划和年度计划,由医疗设备科统一汇总,经有关部门及医院领导批准后方能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订购任何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使用科室有责任推荐欲订购物资的品名、产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等,供购置时参考。

      (4)医疗设备的购置计划须经使用科室论证小组成员签字,报设备科统一制定计划,经医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5)为保证计划的严肃性,经批准后的购置计划一般不得随意改动。如系特殊情况需调整时,也应书面呈报设备科并由医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改动。

      2、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

      (1)医疗设备科所购医疗器械严格执行*门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应商查验索取必要的证件,审查招标医疗器械公司是否有不良记录(如有,一票否决,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医院任何形式的招标)、是否为进口二手大型医疗设备、是否为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并备档。

      (2)一般医疗设备的购置,使用科室要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核后再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由设备科组织采购。大型医疗设备除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外,还需要填写“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采购办批准购买。50万元以上设备经过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采购办批准后委托招标公司招标购入。

      (3)新进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必须严格执行贵州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中标(成交)产品采购手册进行采购。

      (4)所有购置的医疗器械必须与供货商签订购置合同。

      3、医疗器械的出入库管理

      (1)所购医疗设备到货后必须填写《医疗设备验收登记卡片》,包括设备名称、生产企业的名称、经销单位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购置时间、生产编号、验收人等内容;所购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一次性用品、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到货后需登记产品名称、供货单位、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灭菌期、送货人、验货人、发票号、报关单、检测报告、追踪号;检查医疗器械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入库手续,并由专人下送使用科室。

      (2)严禁包装破损、失效及有明显问题的物品进入库房。

      (3)医疗器械需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货架上,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使用科室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院内感染科、设备科及当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对于所购医疗器械,招标文书、档案、出入库登记必须统一由专人管理,做到每件医疗器械可追溯。

      4、医疗器械的档案管理

      (1)凡购入的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必须建立档案,整理后交院档案室保存。

      (2)凡购入耗材,一次性用品、低值易耗品、消杀用品、设备、配件的出入库记录及登记记录必须存档,并由设备科专人管理,以上物资使用后其档案需保存10年。

      (3)凡医疗器械招标资料由设备科专人整理,建档并保管留存,保存期限为医疗器械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10年。

      5、医疗设备的运行管理

      (1)医疗设备领回到使用科室后,应及时由医疗设备科工程技术人员协同厂家及使用人员安装、调试,操作人员使用正常后,填写验收报告单,并由使用科室主任级验收人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2)医疗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后,操作人员应保证其有足够的工作时数,以便一些质量问题能够及早发现,尽可能在保修期内得到妥善处理。

      (3)对大型医疗设备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制成卡片挂在医疗设备上或醒目地贴在操作者便于看到的位置,使用时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

      (4)大型医疗设备须由专人管理,并有使用记录和交接手续。使用人员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取得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后方可上机操作,进修,实习人员和其他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要建立档案,内容包括科室申请、论证报告、招标文书、合同、装箱单、合格证、验收报告、使用说明书、线路图、维修记录等,由设备科专人建档后交医院档案室统一保存。

      (6)各使用科室于医疗设备科每年清点医疗设备财产一次,如遇账目不符,及时查找,并报告设备科长及医院领导,研究处理。

      (7)使用科室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填写维修申请表,写明故障所在,通知医疗设备科负责维修。如遇外修时,需由设备科专人联系,如使用科室擅自请外单位人员维修,设备科有权拒绝办理付款及有关手续并追究使用科室责任。

      (8)大型甲类、乙类医疗设备必须有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方可上机操作。

      6、医疗设备的维护、计量、维修安全管理

      (1)各使用科室应重视医疗设备的维护,每天开机前、关机后均应周密检查,并进行清洁、校验、整理、复原等工作,使设备每天处于良好状态。

      (2)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医疗设备,要根据其技术管理要求,分别采取恒温、防磁、防震、稳压、避光、润滑等维护措施。

      (3)医疗设备须进行两级保养。一级保养系指前述第

      1、2条,二级保养是指设备科技术人员对各医疗设备进行定期预防性检修,确保良好的机器性能。

      (4)医疗设备科技术人员应每季度对10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性能指标、安全防护等进行检查。

      (5)对于强检医疗设备需根据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时间定期计量、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

      (6)医疗设备需要维修时,使用科室应仔细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注明医疗设备的型号、故障原因、现象等,然后交设备科维修组,设备科维修技术人员在收到维修申请单后,应尽快对故障进行检查、维修,使其恢复正常运转。要确保常规抢救设备完好率100%。

      (7)医疗设备需要外修时,使用科室应填写“医疗设备外修维修申请表”,科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批,主管院长审批后由医疗设备科专人联系外修,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外修,否则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使用科室自付并追究其责任。

      (8)重视维修人员素质培养,定期选派技术人员外出培训。

      (9)各科室医疗设备不得私自外借,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负。

      7、医疗器械的应用分析、效益评估、更新报废 (1)医疗设备科应定期于财务科、经管会、病案室等职能科室联合到医疗设备使用科室了解设备性能、工作效率等使用情况,并根据使用科室实际作出大型医疗设备应用分析、效益评估、更新计划报院领导参考。

      (2)凡因使用磨损、老化等损坏的医疗设备,经设备科技术人员鉴定确认无法维修的或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不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由使用科室填写“医疗设备报废(调拨)审批表”,使用科室主任签字,经设备科核实,设备科长批准、院领导批准和财务科长批准后,方可报上级部门报废注销或降级使用。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疗设备应调整使用:①无正当理由闲置半年以上者;②引进新医疗设备后原设备降级使用者。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疗设备应注销报废:①达不到国家计量标准,严重影响使用安全造成危害而无法修复改造者;②超过使用年限,机构陈旧,性能明显落后,严重丧失精度,主要配件损坏无法修复者。

      (5)医疗设备的报废与调整统一由设备科办理,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处理。

      (6)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由使用科室填写“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申请表”,使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设备科长和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废,报废物品由设备科按规定统一处理。

      8、医疗器械的损坏赔偿

      (1)凡使用医疗医疗设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保管不妥、交接不清、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当,造成医疗设备损坏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者酌情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2)医疗设备丢失,要书面说明丢失情况并附检查,经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调查确认事实后,拿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批,及时销账。

      (3)由于人为因素造成医疗器械遗失、霉烂、虫蛀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

      大型医疗器械购置论证制度

      1、凡购置单价在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使用科室须经过科室论证小组论证后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和“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

      2、设备科负责汇总审核,院领导审批后由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座谈会论证其可行性。

      3、设备科在职工座谈会后将论证结果进行汇总,报医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招标采购。

      4、甲、乙类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需报卫生局审批后,由*采购办组织招标。

      5、购置5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由医院委托的招标公司招标,需报卫生厅备案。

      医疗设备科招标采购制度

      根据贵州省*门相关文件,完善医疗器械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凡医疗设备科购置的医疗器械必须经国家,省市或医院内部进行招标后方可采购。

      1、5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采购需由招标机构公开招标后方可采购,招标结果需报卫生厅备案。凡是经过国家、省、市招标过的医疗设备、一次性用品、高值及低值耗材,医院必须按其价格采购,医院内不再另行招标,对于国家、省、市均没有招标过的50万元以下医疗设备,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低值耗材、卫生材料、医用试剂、消毒用品,医院均采用院内招标的方式采购,做到公开、公*、公正。

      2、医院招标采购必须由主管院长、院办、纪检办、审计处、财务处、医务处、院内感染科、设备科招标小组成员及临床科室有关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

      3、医院内招标流程须首先由临床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报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科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实施招标。

      4、医疗设备科招标组成员有义务前期审核厂商资质,无异议后进行会议安排,报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招标。

      5、10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耗材等的中标结果采取与会的各位专家评委表决通过,评委在中标目录上签字后生效;10-50万元医疗设备的招标由与会的各位专家评委采用实名制填写评标成员意见表,并根据评标意见产生评标结果。

      6、中标结果由医疗设备科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各参标厂商,并签订由医院法律顾问审核过的合同,合同生效后方可实施采购。

      7、严禁购置进口二手大型医疗设备,严禁使用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

      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医疗器械档案由医疗设备科专人负责整理、分类管理。

      2、医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专人整理核实资料,装订后交医院档案室统一管理。

      3、医疗耗材资料由专人整理后 ,在设备科保管,所有资料在耗材用完后保存10年,植入人体的一次性耗材资料由院档案室统一管理。

      4、医疗器械档案应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个人不得存放有关档案,以确保医疗器械档案的系统化、完整化,充分发挥信息管理的作用。

      5、建立医疗器械档案目录,单位和个人需借阅有关医疗设备档案或其他资料时,医疗器械档案管理人员应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并妥善保管,损坏者按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6、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员应负责所管档案的安全,注意防火、防潮、严防泄密。

      7、医疗器械档案资料要按规定的项目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字迹端正、清晰,并分类编号登记;资料收集应真实、完整;案卷目录应与案卷内容一致。

      医用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1、医用计量器具的购进,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设备科长,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招标购买,与医疗器械的采购相同。

      2、库房保管员将各种计量器具的合格证书、厂家名称、出厂时间、产品型号及资料交计量人员建卡、存档。计量后,才可发放到临床科室。

      3、各科室必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操作计量器具,不得随意改动计量器具的参数和基准,出现问题要及时向设备科申报,不得擅自拆除。

      4、凡属医院强检计量器具,必须建立统一的计量强检制度,定期由质量监督局检定,确保强检率100%。严禁使用无检定合格证书或合格证书过期的医用计量器具。

      5、医疗设备科定期对医院职工开展计量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对计量工作的定期管理考核,做好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工作。

      6、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医用计量器具,对随意损坏和改动计量器具参数基准的科室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7、医疗设备科负责报请有关医用计量器具使用造成不良事件的工作。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凡属医院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有必须实行周期检定,由省、市质量监督局行使检定权,根据医院情况实行送检、来检两种方法

      1、凡有强检计量器具的科室、个人,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检定或故意漏检。

      2、对于漏检、检定不合格和超出周期的计量器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26条、27条规定一律不准使用,否则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并处罚,对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申报上级领导后进行维修、降级和报废处理。

      3、经过维修后属强检医用计量器具应经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后方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4、对于新购进或注销的计量器具要经主管院长、设备科长审批,报专职计量员建账、建卡、建档、销账、销卡,任何人无权处理。

      5、专职计量人员要定期询访各科室,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医疗器械技术组工作制度

      1、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每月定期对所管科室医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作记录存档。

      2、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在接到临床科室保修申请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如无法修复应及时上报科长及临床科室主任,组织相关维修人员会诊、修复或申请外修。

      3、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在维修后及时填写维修记录,存入档案。

      4、医疗器械技术组确保医院常规抢救医疗设备的100%完好率。

      5、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确保购买保修及配件质量与价格合理。

      6、医疗器械技术组应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维修中的疑难问题,交流维修心得。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搞好科研和教学工作。

      医疗器械应用分析制度

      1、医疗设备科应定期到临床科室对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2、对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设备科除定期到临床科室了解其设备性能及使用情况外,临床科室应填写:“大型医疗设备医用分析表”。

      3、医疗设备科对临床科室填写的“大型医疗设备应用分析表”进行汇总,做出相应的分析、总结,并报医院领导参考。

      4、根据分析结果,设备科结合临床实际需求做出大型医疗设备年度更新计划。

      一次性植入人体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一次性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现在医院开展的医用钢板、心脏瓣膜、人工关节、血管支架、心脏起搏器、人工晶片、各种补片、生物胶、球囊等。

      2、凡医院购入的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须严格按照*门相关文件要求采购,并与供货商签订合同。

      3、使用科室应根据临床的实际需要,提前送交申请计划,必须写清产品的生产厂家、供应商、规格、型号、价格、病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住院号、诊断病情、手术医师姓名、手术日期,并由科室主任签字。

      4、库房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对高值耗材的管理要求,逐一进行核实,登记生产厂家、供应商、产品名称、详细清单、产品的检验报告或报关单、价格、生产日期及失效期和企业确认的可追溯的唯一性标识,如条码或统一编号,并对唯一性标识的内容、位置、标识方法以及可追溯的程度作出记录,做到没件高值耗材可追溯。相关资料由设备科整理并存档。

      5、使用时由手术室派专人负责领取,将其送往手术室进行消毒,以备手术时使用。手术室有责任对所送植入材料数量等手续进行核实,再次验货,以防在材料消毒前的货物调换。使用后的植入人体医疗器械的相关标识载入病历。

      6、一旦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有关程序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医疗器械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有关规定,实行许可登记制度,医院内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科室必须向医院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必须办理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

      1、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必须由厂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或计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医疗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由厂家进行专业培训后方可上机操作,大型医疗设备的操作人员须持上岗证,并严格按照每台医疗设备操作规程执行。

      3、医疗设备维修人员应定期到临床科室维护、检修医疗设备。

      4、医疗设备科专职计量人员及维修技术人员应每季度对大型医疗设备性能指标、计量、安全防护、接地等进行检查和监测。

      5、对于压力容器、高压氧、X线机、CT、B超等特殊医疗设备应由医疗设备科专职人员联系治疗技术监督管理局专职人员定期鉴定,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6、对于使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同位素药品的科室必须严格计划、审批、购入、出入库管理,并可追溯。特别是放射性物质在使用时需要报属地*部门,完善相关手续,谨防丢失泄露。

      7、凡由于购入的医疗设备、放射性物质、剧毒性物质、剧毒试剂引起的相关医疗事故,使用科室应及时上报医疗设备科及主管院长,并上报当地药监局和相关部门。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是指对事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

      2、医院组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并有专人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管工作。

      3、使用科室对发现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由专人进行详细记录,按规定报告。

      4、凡由医疗器械引起的不良事件,使用科室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使用,经科主任签字后与48小时内上报设备科,严重伤害应于发现后24小时内上报设备科,死亡事件应在12小时之内上报设备科;设备科接到书面报告后,由专人及时报告医务处,同时上报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必要时可越级报告。

      医疗器械上岗培训考核制度

      1、一般医疗设备的验收合格后,须由厂家工程师对医院至少两名以上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或异地培训。

      2、对国家有特殊要求的医疗设备,使用科室至少派两名以上操作人员参加国家制定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进行上机操作。

      3、操作人员合格证有效期满后须及时进行再次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进行上机操作。

      4、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的医疗事故责任自负。

      5、维修人员须定期对可能发生危险的医疗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有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5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财产物资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切实降低运行成本,特制定了《财产物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范围

      本办法所指财产物资包括固定资产和各种材料。

      1、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交通运输工具、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及其他。

      2、材料:指单位为完成业务活动购买、储存的各种消耗性物资(不含药品)。包括一次性消耗材料及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低值易耗品,如卫生材料、工具、器具、设备、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

      二、管理部门及职责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成立财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其组*员如下:

      组长:刘永生

      副组长:邵磊

      成员:王华松、赵东升、许湘婷、各科室负责人

      1、财务科:鉴于医院目前的现状,暂由院财务科负责全院财产物资的管理,配合院领导具体负责财产物资的行政管理和财务管理;

      2、库房:负责财产物资的日常实物管理,包括财产物资的验收、入库、登记、出库、调配、维护、盘点等。

      3、采购小组:根据医院审批的采购计划,负责财产物资的采购。

      4、各科室负责本科室范围内的财产物资的使用、保养及日常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实物,帐实相符。

      三、采购

      1、申请: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采购计划,填写采购申请表,科负责人签字后报院办公室。

      2、审批:院办公室汇总各科室的采购计划,于每周一中层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经院长签字审批。采购大型仪器设备需按国家规定予以申报,并进行可行性论证后方可审批采购。

      3、采购:医院采购小组按照审批的采购计划组织订货或采购,要保证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性能与审批的采购计划相一致,符合医院业务活动需要,防止积压和浪费。

      四、入库

      医院采购的一切财产物资必须全部入库。库房在物资入库前要检查财产物资在数量、品种、规格上是否与运单、发票、采购计划,以及及合同规定相符,认真过磅点数,同时在质量方面,仓库能检验的由仓库负责检验,凡需由相关科室协助检验的,应由相关科室派技术人员负责检验。验收时如发现数量短缺、型号规格不符或有质量问题等,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与供货单位联系,要求更换、补缺或退货。只有当单据、数量和质量验收无误后,由库房填写一式三联入库单(白色库房留存、红色采购小组留存、黄色财务部门留存),报院长审批同意入库后才能入库、登账,并将黄色财务联入库单连同发票、运单等一起送交院财务科予以支付货款。属固定资产的,财务科据以登记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

      五、出库

      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领用物资,必须提出申请,由库房填写出库单,经财务科签字同意后,方可发放物资。库房对未签字的出库单应拒绝发放物资,保管员不得擅自外借一切医院物资。

      六、储存管理

      财产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应按不同的规格、性能和形状实行科学合理地摆放,以便于发放和查验盘点。为了保证仓库安全和防止物资变质,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工作。在物资保管过程中,还需建立健全信息化档案,及时掌握和反馈需、供、耗、存等情况,发现物资接近储备时,及时提出采购计划,审批后通知采购人员组织进货。

      七、清查盘点

      物资按月盘点、固定资产按季盘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检查物资账面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储积压、损坏、变质等情况。在清点工作中如发现盘盈、盘亏,应分析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

      八、固定资产处置管理

      医院对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及单件(台)帐面价值1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处置,须提出书面申请,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批,财务科进行报废、报损等账务处理;对规定标准以下的资产处置,由各科室提出处置申请,财务科组织论证后报县卫生局审批,并抄报国有资产管理局、县财政局备案,财务科进行账务处理。

      九、其他事宜

      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2、本办法未尽事宜,将在试行中逐步完善。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5篇扩展阅读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5篇(扩展1)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3篇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护物资的管理,畅通需求与保障渠道,全力保证疫情期间应急事件防护物资有效供给,确保紧缺防护物资能真正有效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疫情防控物资内容

      本规定所指疫情防控物资主要包括穿戴用品(各等级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防护目镜等)、人体测温仪器类、消毒类(公共区域和个人消毒品)等物资。

      三、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防疫物资管理采购参照学校《防控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施行。

      四、疫情防控物资入库、领用、发放

      1、疫情防控物资入库验收。防控物资保障组做好到货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负责物资统一造册、建立入库台账。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合理堆放;对特殊物资,应隔离堆放。

      2、疫情防控物资领用。本着满足防控、费用节约的原则,根据全校控制点数量和全校师生人数,确定领用数量,领用人需在防控物资领用记录上签字并标明用于事项。

      (1)由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统一领用的,由各单位/部门指派人员到防控物资库领取,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供会议纪要备案。

      (2)日常的防控物资领用。疫情防控演练、会议、招聘会、四六级考试等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确需配备防控物资的,领取数量300(瓶、双、副)以下的,须疫情防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领取;领取数量超过300(瓶、双、副)以上的,填写疫情防控物资领用申请单,经疫情防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领取。

      (3)紧急情况的领用(会议、招聘会、四六级等考试)需要紧急领用的。负责部门可经疫情防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沟通同意后,先领取防控物资,事后按第2条补办领用手续。

      3、疫情防控物资发放。

      防控物资管理员负责防护物资管理和发放,严格按审批后的领用申请单发放,建立出库台账,落实领用手续。并做好发放登记和监督,定期汇总物资储备情况,必要时提请补充采购。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按照“重点区域、重点岗位、就急就重、按需配置”的原则,优先保障一线作业人员及重点风险岗位防护物资配备到位。

      2、各单位/部门应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与防控物资管理员进行工作衔接,做好防疫物资领用填报、发放、登记等管理工作。

      3、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单独收发台账,针对口罩等穿戴防控物资,使用人员实名制签收。

      4、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应急防控物资使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私自截留、个人调用、转赠外送等行为的发生。

      5、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办公室将各单位/部门应急防控物资发放及消耗管理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

      6、本规定为专项管理规定,随着疫情变化将不断升级完善,待疫情解除后自行废除。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2

      疫情期间,全国范围内医用防护物资供应紧缺,为确保疫情期间医务人员有效防护,现将疫情期间防护物资发放和使用规定通知如下:

      1、口罩原则上每人每日使用1个;外科口罩仅供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儿科、呼吸科门诊、预检分诊台、手术室等防控重点科室使用,其他科室和部门使用普通医用口罩。

      2、防护服仅限用于疑似或确诊病例的诊疗活动,如采集咽拭子、会诊、转院等。

      3、护目镜、隔离衣、防护口罩、一次性手术衣等其他防护物资,目前优先保障发热门诊、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等防控重点科室,其他科室暂不予发放。

      4、各科室指定专人做好口罩、帽子、手套、手消等防护物资管理,并建立领取、发放台帐。

      5、非一线的行政后勤人员暂不提供防护物资,原则上自备。

      6、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3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合理有效使用医用防护用品,根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关于疫情期间防护服生产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明电〔20XX〕7号)和有关会议要求,现就加强医疗机构疫情期间医用防护用品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用防护用品管理

      当前,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形势严峻,医用防护用品供需矛盾突出。加强医疗机构医用防护用品管理是疫情防治的重中之重,关系到医疗救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关系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也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务必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高度重视医用防护用品的管理,在保障医务人员合理防护需求的基础上,落实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做好医用防护用品管理,优化使用,最大限度地有效使用防护物资。

      二、严格落实医用耗材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发〔20XX〕43号)要求,设立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并切实履行职责,组织专门部门和人员对医用防护用品的全过程进行管理。要指定具体部门作为医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负责遴选、采购、验收、存储、发放等管理工作;接受社会捐赠的医疗机构,还应当配备专人做好相应组织管理工作。各种防护用品的管理要结合岗位实际需要,按照保重点区域、保重点操作、保重点患者尤其是重症和危重症病例的原则,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临床诊疗、感染防控的规章制度、技术指南及行业标准等,指导本机构内各岗位合理使用防护用品。要组织做好相关培训、宣教工作,加强医务人员对不同种类防护用品的正确认识与合理使用能力。

      三、加强重点医用防护用品的管理

      医疗机构要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国卫办医函〔20XX〕7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重点做好医用防护口罩(常被称为“N95口罩”,实际二者有一定差别)、防护服、护目镜的合理使用,确保将这些供应紧张的物资用在适用的区域范围,或在执行较高风险操作时使用。

      (一)防护服管理。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正确选择和使用防护服。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使用普通隔离衣,在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使用防护服,禁止穿着防护服离开上述区域。其他区域和在其他区域的诊疗操作原则上不使用防护服。

      (二)医用防护口罩管理。原则上在发热门诊、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等区域,以及进行采集呼吸道标本、气管插管、气管切开、无创通气、吸痰等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时使用。一般4小时更换,污染或潮湿时随时更换。其他区域和在其他区域的诊疗操作,原则上不使用。

      (三)护目镜管理。在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等区域,以及采集呼吸道标本、气管插管、气管切开、无创通气、吸痰等可能出现血液、体液和分泌物等喷溅操作时使用。禁止戴着护目镜离开上述区域。如护目镜为可重复使用的,应当消毒后再复用。在一次性护目镜供给不足的紧急情况下,经严格消毒后可重复使用。其他区域和在其他区域的诊疗操作原则上不使用护目镜。

      四、合理使用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

      疫情防控期间,医用防护服不足时,医疗机构可使用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应当符合欧盟医用防护服EN14126标准(其中液体阻隔等级在2级以上)并取得欧盟CE认证,或液体致密型防护服(type3,符合EN14605标准)、喷雾致密型防护服(type4,符合EN14605标准)、防固态颗粒物防护服(type5,符合ISO13982-1&2标准)。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仅用于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不能用于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等有严格微生物指标控制的场所。

      各医疗机构使用的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应当由*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确定的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第一批定点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实行标识标记管理,产品外包装正面应醒目标注产品“仅供应急使用”(红色、楷体二号),产品名称为“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红色、黑体二号),产品使用范围为“本产品用于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等,严禁在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等有严格微生物指标控制的场所使用”(红色、仿宋三号),以及产品号型规格(分160ux}8085六种类型,黑色、楷体三号),产品依据标准编号(黑色、楷体三号)、定点生产企业名称(褐色、楷体三号)等信息。

      以上措施属于此次疫情防控的`临时应急措施,疫情结束后自行解除。

      五、强调履职担当,严肃追责问责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用防护用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亲自部署指挥防护用品的调配,开源节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将有限的防护用品安排给确实需要的岗位和人员,杜绝资源浪费。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在督导检查、现场指导等各项工作中,重点查看医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未落实《工作指引》要求、不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存在随意浪费现象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严重影响疫情防控、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厉问责。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5篇(扩展2)

    ——医院仓库物资管理制度办法3篇

    医院仓库物资管理制度办法1

      一.认真贯彻执行医院的经济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任何人不能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害医院集体利益。

      二.加强计划管理,通过会计核算及正确的反映计划执行情况。每月报计划,由分管领导批准方可采购。库存物资额以保证全院供应工作,防止积压为标准。

      三.一切物资入库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入库前必须检验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合格方可入库。入库的物资设备、说明书资料不齐全或质量、数量、规格不符时不得入库,由采购人员负责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

      四.仓库管理要做到三清、两齐、四号定位和九不,既①三清:规格清、材质清、数量清;②两齐:库容整齐、摆放整齐;③四号定位:按物类或设备的库号、架号、格号、位号存放;④九不:不锈、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变质、不坏、不漏、不过期。

      五.定期编制仓库与设备物资库存情况报表,月、季报仓库的帐、卡。一切报表应符合规定,帐物相符。报表要准确并与财务相符。

      六.物资发放须按计划执行并且有一定批准手续,不符合手续的不得发放并保存好原始凭证。

      七.各科室使用的物资要有专人领取和专人管理,严格物资领用制度。物资出入要有一定手续,建立台帐,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浪费。

      八.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根据医院临床、维修等方面的需要和保质、保量、齐全配套、经济合理、保障供应的原则,做好预测和采购的决策。

      九.采购工作必须做到坚持原则、掌握标准、执行制度、严格财经纪律,不允许有损公肥私的现象存在。做到无计划不采购,质量规格不明不采购,价格不合理不采购。采购物资做到及时、准确、质量高。

      十.库存物资必须按规定合理损耗。低质易耗物、仓库报废物资必须每月或每季度一报,经财务、审计等部门查看、审核后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报废,由财务科处理账务。如有损耗,查明原因写出报告,经院长审批后做账务处理。

      十一. 严格执行仓库岗位责任制,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内,库内禁止烟火。因工作疏忽职守造成物资损坏、仓库被盗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十二. 物资出入库必须点数、过称,做到帐、卡、物相符。物资不得出现损坏、变质、短缺等现象。

    医院仓库物资管理制度办法2

      为提高医院各级各项物资精细化管理水*,做到正确使用、合理储备、帐物相符等科学管理要求,特规范护理部库房管理如下。

      1、库房布局、设计合理,分类放置,保持通风、干燥、清洁、温度及相对湿度达标,无菌物品放置符合消毒隔离要求。

      2、库存物品要建账,做到月入库、出库有记录。保证库存物品数量合理,帐物相符。贵重耗材登记精确至个位。

      3、专人管理,护士长应了解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常规流量,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防止浪费。

      4、耗材使用采取先入先出的原则,并有标识提示。

      5、凡经批准报残物品,应登记明确,及时处置。特殊储存要求的耗材以产品说明书及医院相关规定为执行标准。

      6、各种物资不得外供和私用,护士长每月25日与主管老师双人盘库,做到科室常用耗材流水量心中有数。

      7、病房备液基数管理与药房核对有登记,定期清点。

      8、无特殊情况库内不得代存其它物品。

      9、所有耗材流通需经医院物资部门知晓、批准,不能以任何科室及个人形式与厂家进行耗材的交换、借用等。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5篇(扩展3)

    ——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3篇

    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

      为规范我院的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降低经营成本同步杜绝物资管理工作中的跑、冒、滴、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凡医院所需的所有物资均适用此办法。

      一、采购/入库管理流程:

      1、招标流程

      采购部门(采购员)组织供应商招标,招标完成后,由采购部门(采购员)打印中标的物资材信息交到物价办确认是否收费,采购部门(采购员)将中标的供应商信息和中标的物资材料信息录入望海物流系统中;

      2、采购/通知供应商

      对于常备物资:库房库管员对常备物资设置安全库存基数,采购部门(采购员)每周四下午根据库存基数生成采购订单,并通知供应商安排送货;

      对于零库存物资:

      1)、业务科室每周一上午,在HERP系统中录入本周物资材料的需求计划,并提报到相应库房;

      2)、药剂科每周一下午完成对各个业务科室的需求计划汇总,

      3)、根据汇总后的科室需求计划编制采购计划,审核后并提交采购部门;

      3、送货

      供应商根据采购部门(采购员)通知所采购的材料进行备货,并集中在每周三送货到库房,业务科室急用的材料随时送货;

      4、验货

      前提条件:供应商将所采购的物资材料送到库房,附带随货清单、采购验收单;验货人员:库管、采购部门的采购员;

      验货内容:物资材料的效期、批号、品种、数量、单价;必须保证发票上的品种、数量与实物保持一致;发票上的供应商必须与采购通知单上的供应商保持一致,否则视为验收不通过。验收完成后,采购部门的采购员、库管员共同在采购验收通知单上签字确认,由物资会计及时进行入库单的编制及实物的入库。

      验货职责:采购部门负责验收物资材料的质量;库管员负责物资材料的品种、数量、批号、效期等信息;采购部门必须参加所有物资材料的验货;

      二、物资材料入库及日常管理

      1、在物资材料通过验收后,由物资会计在HERP物流系统中进行入库操作,在填制入库单时应注意:

      A、选择提供材料的供应商和入库的库房;

      B、在录入材料信息时,除了录入单价、数量外,针对医用卫生材料同时要录入材料的效期、批号,并保存入库单;同时由物资会计对入库单进行审核、入库确认,并打印入库单,物资会计、库管员、采购部门的采购员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最后由库管员做实物的入库处理。

      注:入库单一式三份,第一联交供货商;第二联交物资会计、第三联交总会计;

      2、总务科、药剂科在物资的保管过程中,应按照不同的规格型号、用途、形状实行科学合理的摆放,以便于发放和清点,对于保质期管理的物资,应按照采用先进先出的方式进行管理,为了保证仓库的安全和防止物资变质,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还需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及时掌握和反馈需求、供应、耗用和储存等状况,对于设置安全库存管理的物资,由药剂科负责向采购部门提报采购需求计划;

      3、物资材料需要按季盘点,季度和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检查物资账面数量和实际是否相符,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积压、损坏、变质等情况,在清点工作中发现盘亏、盘盈应分析原因,并及时处理;

      六、物资材料出库

      A模式:由业务科室(临床与医技部门)每周二通过客户端编制下一周的“科室领用申请”单,经过各科护士长或科主任审批后,于每周二24点前“发送”给药剂科或总务科库房,由药剂科、总务科的物资会计进行“科室领用申请审核”功能对科室提交的申领单进行处理,根据申领单生成出库单,同时进行审核,并打印出库单交给库管员,各科室每周三派人到库房领取材料,领料人及库管一并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库管员办理完材料领用后将签字确认的出库单交回物资会计处。

      B模式:主要针对行政后勤科室,未在客户端通过网上申领而获取材料的领用,由使用部门直接到药剂科、总务科库房通过其它途径(如:电话通知)申领材料,由药剂科、总务科的物资会计直接办理材料出库单并打印出库单,各科室人员自行领取材料并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出库单一式四份:物资会计、保管员、财务科、使用科室各一份。

    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2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总务科、监察室、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监察室和需要采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物资管理部门职责

      采购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和仓储部门。

      1、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有权确定采购物资的生产厂家,但不能指定供应商)、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出库的审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主管部门是行政部;医疗设备的主管部门是设备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护理部;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的汇总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报销审核,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采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各主管部门负责“三证”资料的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按照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办公家具、设备、运输车辆、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总务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护理部—耗材库;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采购原则与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方法:

      1、药品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

      2、总务后勤类物资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3、20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招标采购,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股东会审批

      4、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设备可采取招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董事会审批。

      5、2万元以下的设备及物资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院长审批。

      五、采购程序

      1、计划和立项:

      (1)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任、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部按计划采购。原则上每月采购二次。

      (2)药品耗材类由药剂科库房管理员根据各临床科室用药情况(包括品种及数量),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拟定采购计划单报药剂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经分管院长、院长分级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部组织实施。

      (3)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采购中心采购。

      (5)特殊物资(体内植入物)的采购,由使用体内植入物的科室提前3天提供植入物的品种、规格、并认真填写植入物申请表。采购部在充分尊重临床科室的需求前提下,依据询价比价结果确定植入物的品种,使用科室应按设备科、院感科的规定对植入物进行严格验收、登记、交接等工作,以确保植入物的安全使用。

      2、调研、论证、询价。

      物资采购计划立项后,采购委员会负责组织采购部、使用科室、业务科室、审计人员进行市场调研、考察和询价,考察结束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如实向招标采购委员会汇报考察情况,必要时出示样品,提供讨论决策的依据。

      3、招标、议标

      医院大宗物资及设备通过调研和论证后,由采购委员会组织采购部进行招标、议标。招、议标结果应由所有参加招、议标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六、验收和入库

      1、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据采购部下发的通知单共同负责验收。

      2、耗材类由库房管理员、护理部、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总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3、一次性卫生材料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务必检查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有效日期,并有院感办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库。

      4、药品由药库管理员、药剂科主任、药品会计共同验收。注意药品数量、质量、价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5、仪器设备由设备科、使用科室、财务科依据采购合同要求共同验收,5万元以上设备原则上由分管院长组织验收(进口设备邀请商检局)。

      6、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全体验收人员签名。

      七、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采购人员、证明人、验收人、采购部主任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

      八、常规物资采购时限

      各物资库管人员应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报送采购需求计划表,采购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交仓库验收入库。

      九、采购监督

      医院监事会是医院的监督监视机构,负责对采购计划、价格、物资入库、物资使用的审查和稽核,同时负责市场询价义务。对在采购中出现明显违反采购制度、价格虚高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有提出纠正和处罚的权利。

    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3

      一、加强领导

      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院长和院办、财务科、总务科及审计科负责同志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二、采购原则1、采购品种:

      办公用品、电工材料、水电五金、劳保用品、被服用品、塑料制品、电脑打印机耗材、印刷品等品种。

      2、采购原则:

      采购物资必须根据我院的实际需求和财务支付能力,本着勤俭节约、物美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和公*、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集中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择中标客户。

      三、采购方式

      后勤物资采购采取先报后批、集中采购、分期付款的方式。对日常需零星采购的耗材,由总务科按上一年的使用量对规格、型号、单价进行编制。采用比选的方式确定经销商,进行定点采购。

      具体采购程序:

      (1)常用,易存放的物品每年采购两次;常用,不易存放的物品每季采购-次;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根据前-年度的用量把各部门上述物品的用量、品名、规格报总务科。

      (2)总务科收集、分类整理后拟定采购单报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并附各类物品的历史价格作参考。

      (3)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最终确定物资采购的品名、数量、规格,并发布集中采购信息,确定中标商家,经公示后签订采购合同。

      (4)结算对数额较大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即按采购合同,根据发票、入库单、随货同行先付80%货款;三个月后,再付剩余的20%。

      四、采购要求

      1、总务科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2、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4、上述物品指单价在10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按医院固定资产的购置办法执行。

      五、采购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物资供应商、采购人员和财产保管人签字验收,做到账实相符,再由总务科长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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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5篇(扩展4)

    ——公司物资仓库管理制度3篇

    公司物资仓库管理制度1

      仓库管理工作是公司货品流通到中转站的调度运作,是公司各部门工作能协调一致的.重要环接之一,为使本公司的仓管工作有条不紊,做到踏实、准确、快捷,特制订本仓管制度:

      一、 健全发货手续,见单发货,发货时仓管员做到一看(看清楚发货单的内容和货品标签,对号发货);二数(数清货品数量);三核对(上车后再核对放行)。

      二、 要求仓管员熟记库内货品种类,发货做到准确、快捷,操作熟练。

      三、 做好货品出入登记工作,记录每批货的入库数量和入库时间,做到先进先出。登记每批货每次的出库数量,做到每批货的进出数量*衡。

      四、 当日货单当日做帐,及时统计销售额和库存数,为经理决策 提供准确数据。

      五、 保持库内清洁卫生,做到货品摆放整洁。

      六、 提高警惕,做好防盗工作。做到离库先锁门;任何人

      不准带包进仓库;不得在仓库内接待与工作无关人员;钥匙不离身,不得让别人携带,每次都要亲自开门。

      七、 不准在仓库内吸烟或带其它火种进库。

      八、 仓管员掌握着公司的销售数据各种货品价格,不能随便与人谈论,以免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5篇(扩展5)

    ——商贸公司物资管理制度3篇

    商贸公司物资管理制度1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商品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商品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建帐

      所有商品应按每一品种规格设置商品明细账,所有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批号、有效期及存放区域均应在明细分类账上作详细的记录。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失效品、报废品、试用品等应分别建账反映。

      二、入库

      商品进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订货单、送货单办理入库手续,根据实物填写入库单,入库单应详细登记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批号、有效期、经手人,并根据入库单登记材料明细账和存货卡。入库单一式三份,仓库一份、供应部门二份(一份存根、一份在财务结算时与发票一同交财务)。

      三、出库

      根据开具的各卖场送货单发放商品,出库单应登记编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批号、有效期、单位盖章及送货人、收货单位及经手人、库管,根据送货单逐日逐笔登记商品明细账。送货人应在当日内把卖场签收的回单交给财务,若有特殊情况可在第2天交回,若未按时交回,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出库单一式四份,仓库一份,卖场二份(一份卖场存根、一份结账时与财务核对),一份交财务。

      四、必须严格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登记入账,做到日清日结,确保商品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每日工作结束,应将当日发生的入库单、领料单交财务部门。

      五、原则上按先进先出法发放商品。

      六、盘存

      每月中旬定期盘点(总库和卖场)。盘点包括存货数量和质量的检查。库存商品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存在质量上的问题需处理的,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

      七、仓管员工作职责

      1、准确地做好商品进出仓库的账务工作。

      2、严格按照商品的验收要求做好商品验收工作。

      3、不合订购要求的商品坚决不予验收。

      4、认真做好仓库月报、季报和年度报表。

      5、认真做好仓库商品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6、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做到防火、防盗、防潮)及卫生工作。

      7、认真做好仓库发货工作,坚持发货原则:先进仓的货先发。

      8、认真做好退货工作。退货原则:确认报废、过期的商品要求及时通知采购员退回供货商并报财务;卖场退回的商品及时回收仓库保管。

      9、认真做好各卖场的销售监控工作,避免商品丢失。

      10、有责任提出仓库管理的合理建议。

      11、认真配合各分销商或卖场做好各类商品的.收发及调货工作。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5篇(扩展6)

    ——学校物资管理制度3篇

    学校物资管理制度1

      一、 学校的一切财产物资均要登记入帐,建立管理卡片,并每年清查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二、 新进的财产物资都要经财产管理员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凭单”,交会计管理员记帐。

      三、 财产物资的使用实行责任包干,分别管理使用,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四、 学校的财产物资原则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经校长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限期收回。

      五、 对管理不善等人为的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财产,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赔偿处理。

      六、 财产物资确已失去使用价值,应办理报损手续,填制“固定资产减损凭单”分别交会计和管理员记帐。

      七、 购入低值易耗品要验收入库,办理领用手续登记增加库存明细帐。

      八、 低值易耗品不能使用时,经领导批准后,据以报销,并登记减少库存明细帐。

    学校物资管理制度2

      一、采购制度

      1、学校采购物品一般情况下,由采购人员办理。

      2、采购物品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

      3.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4、除特殊情况,一般购物在五天内完成。

      5、采购的物品一定要和购物申请单相同。

      6、所购物品质量有问题或未经批准购买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二、验收入库制度

      1、采购人员同志按购物申请单购物,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入库,再由个人或组室领用。

      2、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

      3、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处理。

      4、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

      5、学校财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执行情况。

      6、财产保管员和相关领导及相关组室必须每一年度对全校财产作一次盘点清查。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造册登记工作由后勤总务处负责。

      2、后勤总务处根据物品的归类分别列入校产的帐册或处室、帐册。三天内及时登帐,半年及时结帐。

      3、登记造册的物品名称数量应和记录相符合。

      4、按时完成上级部门的校产统计表格。

      5、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6、学校校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造册登记情况。

      四、领用制度

      1、物品库存放,由库房保管员统一管理。

      2、个人在征得保管员同志同意下,办理领用物品手续才能领用物品。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

      4、借用教学物品须按时归还。每学期结束时,仓库保管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根据勤俭办校原则,教学仪器一定要做到物尽其用爱惜使用。

      2、报废的物品要加以区别,对不正常的损坏要找出原因,人为损坏的要酌情赔偿。

      3、报废的物品由仓库管理员统一登记,及时销帐,在统一的前提下合理处理。

      4、报废单要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5、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统一进请购基金帐。

      六、出借赔偿制度

      1、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2、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借。

      3、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出门单。

      4、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归还物品是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6、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

    学校物资管理制度3

      财产物资是学校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工作计划所必须的物质条件。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在各方面都加大了投入。为了能更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益,服务于教育教学,必须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制度。

      一、正确区分b学校固定资产与库存材料,配备专人负责。

      分别由固定资产保管员和材料保管员对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进行专门的管理工作,学校财务部门对其进行总额控制。

      1、学校的校产校具以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物;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保管员应根据这六类进行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工作,并按固定资产分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建设固定资产卡片进行管理,随时做好固定资产的增减核算工作。

      2、学校的库存材料是开展教学及其它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流通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通常直接为某项活动购置的一次性就消耗完的物资直接作支出外,其余为耗用而储存的物资必须由材料保管员验收入库。

      二、明确专人分部门、分室保管,总务处应明确保管人员的保管责任制。

      1、固定资产保管员要结合学校部门特点和自身管理需要,分别组织图书馆、实验室、电教室、文体器械室、医务室及食堂等部门进行分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分室兼职保管员由固定资产保管员与处室负责人共同确定,名单拟定后报校长室与财务部门备案,并与他们签订保管责任书,同时对他们进行有关保管业务(如建帐、固定资产明确帐的登记造册建卡、保管、整理、盘盈、盘亏及报废等)指导,建立一套严密的固定资产保管网络。

      2、固定资产保管员每月要与各分室保管员核对帐目,使固定资产一级明细帐与二级明细帐相符,同时与财务总帐核对,做到帐帐相符。

      3、固定资产保管员与分室保管员要定期对学校固定资产盘点(暑假、年末前各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找出原因,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三、实行使用管理责任制度,建立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制度。

      1、开学初,总务处固定资产保管员与班主任和各班班长签订保管责任书(一式三份)总务处、政教处、班主任各执一份,将教室、宿舍、桌、凳、椅、门窗玻璃等交班级使用并负责管理,学期结束时需验收交还。对有缺损的,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赔偿、整修或报废处理,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帐目。

      2、对各处、室、组办公用具实行包干使用,及时调整增减,年底盘点核对,缺损的`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赔偿,整修或报废处理,并重新办理续管手续。

      3、对各班级、处、室、组在一年中固定资产使用保管认真负责,为学校节约资财成绩显著的,保管员应报经总务处及校长室批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于损坏公物屡教不改者除按规定负责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4、凡在学校报支的图书资料、软件等都必须先入图书馆固定资产帐,须用人员应按图书馆的借书手续办理。

      四、在明确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责任制的过程中特别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确保固定资产、库存材料的安全可靠,务必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腐等安全工作,经常保养、整修,保障教育、教学、生活、学习所需。

      五、学校一切校产、校具都必须由固定资产保管员登记造册。

      特别要加强固定资产、物资的调拨、自制、改制、融资租入及接受捐赠的登记造册工作,都要入固定资产及材料帐,避免资产的“体外循环”,杜绝变相“小金库”的发生。

      加强固定资产,库存材料的购建(采购)、验收(入库)、使用(领用)、调拨、报废、清查环节的管理,严格各项审批、领用手续。

      1、购建(采购)环节的管理

      (1)要根据需要与可能,努力用现代科学技术装备充实和改善办学条件。但是要反对不切合实际的贪大求洋标新立异讲排场摆阔气的不良之风,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固定资产的购建计划。

      (2)库存材料的采购一定要按教育教学及业务的需要,制定消耗定额,按计划进行采购,要防止积压和浪费。材料储备定额由材料保管员制订报校长室和财务部门备案。某种材料储备定额=某种材料全年耗用量/360天×单价×储备天数。

      (3)购建前,必须按计划填制请购单(一式两份)。如果是基建项目还必须有可行性研究决策分析报告和设计概算资料。

      (4)购建时,要做到集中统一,由采购人员按批准的计划采购,按照内控制度规定,业务经办与财物保管员属不兼容职务,必须分开。采购要货比三家,大宗同类物资要集中批发采购,按物资的最优性价比挑选采购。专业设备或贵重物品要吸收专业人员一起采购。

      (5)采购财产物资的折让、回扣或搭售的物品都必须如实反映并缴财物部门入帐,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2、验收(入库)环节的管理

      (1)固定资产、库存材料购建后必须验收入库,仓库保管员凭请购单、购货发票进行实物验收,如发现实物与请购单或与发票所载内容不同,暂缓验收,待查明原因后再处理。如果一致,则开出验收入库单,并在发票上加盖“已入库”戳记,并在验收栏签章,分别固定资产或库存材料登记明细帐,是固定资产的还要填制固定资产卡片。

      (2)采购人员凭请购单、发票及财产、物资验收入库单,先送有关人员审核,再送有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3、使用(领用)环节的管理

      (1)按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进度的需要领用物资,充分发挥固定资产和库存材料的效能。

      (2)按部门领用,保管的责任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3)严格领用的审批手续,领用财产物资一般以部门为单位,由领用人填写领用单(出库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用。对于手续不全的领用单,保管员不予受理。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当期的支出当期入帐,月底(每月25日前)保管员要将出库单(采用先进先出法发出材料)随月报表,报财务会计进行核算,对手续不全的出库单财务部门不予受理。

      (4)凡领用的固定资产,材料物资,只作办公、公务之用,不得私自挪用它处。

      (5)在使用过程中,要配合有关部门,对师生员工加强行为规范和爱护公共财物教育,保持勤俭治校,厉行节约的好作风,树立以节约爱护公物为荣,浪费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把有限的教育经费用到最需要用的地方。

      (6)加强多余财产物资的退库管理。财产物资领出后,因某些原因未用的设备,工具和材料等,或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剩余的材料和工具等,必须纳入单位财物的统一管理和核算,退库由原领用部门和人员将多余物资及时缴回仓库,由仓库保管员做好验收并填写入库单(注明是退库)。若是固定资产,还须在财产卡片上填写有关内容。不需用的固定资产验收入库,保管员只需将固定资产卡片从原领用部门抽出,插入库存。

      (7)做好财产物资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做好固定资产大修和小修的管理工作,及时调整有关固定资产存量和固定基金余额。

      4、调拨环节和管理

      学校财产物资的调拨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负责人批准。学校财产物资原则上不得外借,更不得借给私人。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调剂使用或借用的,必须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办好有关借用手续,约定归还时间方可借出(必须同时开出门证),到期及时催还,经保管员检查验收无损*库。

      5、报废环节的管理

      财产物资有一定的存放、使用期限,在使用过程中亦有人为

      损坏现象。对于规定期限外已不能使用或我校已用不上的财物、对于人为损坏已办理赔偿手续的财物,应按规定报废或转让处理。

      (1)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报教育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门批准。

      (2)固定资产报废发生的变价收入减清理费用的净值,必须入帐,计入修购基金,同时核销固定资产。

      (3)非固定资产的报废与转让,由材料保管员列出清单,注

      明原因,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财务管理机构的有关人员清点后办理有关报废和转让手续。

      6、清查环节的管理

      (1)财产清查制度作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会计核算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所以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之前必须进行财产物资清查。

      (2)固定资产保管员,分室保管员及材料保管员要对自己所

      管财产物资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每年至少两次,年底前必须彻底盘点,由总务处配合),按规定做好帐务处理工作,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财产物资检查,做到“家底”明了、真实。

      (3)通过清查工作,使保管员掌握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并向有关负责人提出盘盈、盘亏、损耗和报废报告,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做到帐、物、卡相符。

      (4)财务管理部门要会同学校内审小组成员在保管员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清查或局部清查,对检查结果要报告校长室及处室负责人,并提出处理意见作为对保管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考核意见之一。同时要求保管员每月帐目要与财务部门核对一致,每季末报财产物资清册一式三份,保管员、财务会计及校长各一份。

      六、严格执行照价赔偿制度。

      通过清查盘点,如有人为因素发生的责任事故损失,一旦查实,照价赔偿。学生毕业、工作人员调出、离退休人员离开学校时,要与保管员办清有关公物的归还工作,如缺少、损坏、丢失的要照价赔偿,人事部门方可办理有关转移手续。

      七、固定资产保管员每年要积极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局。

      做好学校固定资产的年检,核证等有关管理工作。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5篇(扩展7)

    ——物资保管仓库管理制度

    物资保管仓库管理制度1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

      2、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

      3、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品、失效品、料废、返修品等应分别建账反映。

      4、必须严格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登记入账,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

      5、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卡、物一致。如有变动及时向主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6、仓库通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仓库内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7、各种物料码放、搬运入库时应先内后外、先下后上;出库时应先外后内、先上后下,先进先出,防止坍塌伤人及损坏机械设施。各种物料不得抛掷。

      8、供应部门必须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

      9、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5篇(扩展8)

    ——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制度1

      为更有效的制止铺张、浪费现象,切实管理好办公经费,依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要由民主推荐,成立采购管理小组,至少三人以上。

      二、对常规性及较大宗的单位办公用品的采购,年初要有具体详细的计划,并报单位领导办公会审批。

      三、对单笔购置5000元,批量购置10000元的固定资产,要上报局机关审批。

      四、采购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来源:)低值易耗品和日常办公用品,以及在5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决定;购置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大宗款物品或500元以上的支出项目由办公室负责人报请局分管领导审批。

      五、办公室对所采购的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应进行入库清点、造册登记,对价值在200元以上的大宗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应建立相应台账,对其领用人、保管人、使用人都一一登记。领取时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批通过,履行必要的领借手续,一旦丢失或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六、采购小组在外出采购时,不得一人独自行动,须3人以上集体行动。

      七、采购小组在外出采购时,对所购物品需经市场调查,做到心中有数。严把质量关,力争使所购物品物美价廉。

      八、采购小组在采购后,对采购发票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把关,发票内容要实事求是,所购物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款、经办人等内容应齐全。

      九、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5篇(扩展9)

    ——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

      总则

      一、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强企业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是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的基本规范。

      三、采购部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同时,在付款方式上,做到货到付款,或分期付款,减少采购风险。

      第一章采购部职责

      四、采购部岗位职责

      1、负责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内部各岗位职责的制定;

      2、负责物资采购员、计划员及档案管理员的监督与管理;

      3、负责物资采购计划的制定,采购合同的签订及保管;

      4、负责物资采购的询价、议价、比质、比价;

      5、负责本部门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所需各项物资的采购工作;

      6、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卫生、安全工作;

      7、采购部做好各项档案的管理工作,如采购合同、各种审批文件及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

      8、采购部建立采购物资台帐、借款明细帐及公司应付帐款,定期与财务部对帐。

      五、物资采购遵守的原则

      1、未经审批的物资一律不得采购;

      2、仓库内的库存物资应优先使用;

      3、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时,采购远近搭配的原则;

      4、采购物资时,应尽量通过银行结算,减少现金结算;

      5、在比价过程中,严格执行同类产品比质量,同样质量比价格,同样价格比服务的原则,择优确定采购单位;

      6、对于先试用的物资,必须由使用部门出具试验报告,并由审批后,方可采购。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

      六、为节约采购成本,公司实行按月上报采购计划。采购部编制采购计划时,要从实际工作出发,避免盲目提报物资采购计划,避免物资积压损失。

      七、公司内各部门及配套厂家要按程序报物资采购计划,在每月的23日前向采购部报下月的采购计划,然后由采购部汇总后统一上交公司经理办公会。

      八、各部门及配套厂家提供的需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必须完整,如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由原材料清单提报人负责50%的经济损失,所在部门承担30%;同时,采购部有权拒绝采购型号不完整的物资。

      九、物资采购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原则、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做到不错订、不漏订,及时准确地做好物资货源的落实工作。签订物资

      采购合同时,要严格执行合同法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中要明确数量、规格型号、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期、交货地点、结算方式、运费承担、包装、运输、验收方式、经办人经济责任以及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一般情况下,按照公司标准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如有特殊情况,与公司律师顾问联系后,再签定合同。

      十、物资采购时,如工程部及设计院出具的原材料出现短缺现象,采购部应征求使用单位意见,在使用单位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采购使用单位愿意接受的代用品,否则,出现后果由采购部负直接责任。

      十一、采购部未能及时完成的采购任务,应及早报总经理生产助理说明原因,拟定补救措施。

      第三章物资验收入库管理

      十二、物资到库后,采购部送检人员通知质检部到货物资的数量、及规格型号,按约定时间到达对物资进行检验。

      十三、验收中的不合格物资,由采购部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及时进行退、换货处理。

      十四、凡对外调剂的物资必须由采购部确认后,经总经理生产助理审批后,方可对外调剂。

      十五、验收合格的物资,由采购部送检人员及时送至仓库,由仓库保管员对物资办理入库手续;货票同行的,由仓库保管员打印入库单,并由送检人员带回入库单,双方做好交接手续。货票不同行的,等发票到后,再由仓库保管员打印入库单。

      十六、采购部收到入库单后,尽快到财务部办理抽欠条手续。每月25日前,将欠款压缩到20万元限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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